(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可能掌握内幕信息的有关雇员,涵盖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信用账户持股。禁止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转让股份。董事及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份。买卖需提前两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长并获确认。持股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办法还规定了减持比例、信息披露、信托交易限制等内容,并明确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