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传坤))
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传坤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存在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中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无不良诚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福建水泥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林传坤,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