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3.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1,887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继续按原约定履行债务,本次减资将依法定程序实施。债权申报方式包括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至10月13日(工作日),联系人:投资者关系部,电话:020-37850968,传真:020-37850938,邮箱:600098@gd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