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29日修订)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及公告执行等内容。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保障股东权利。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