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国轩高科: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国轩高科拟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不涉及杠杆或公司担保。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至48个月。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公司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董监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轩高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