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落实,审计委员会实施监督。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公司须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上交所。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违反规定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