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立即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须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制度还规定了信息编制、审议、披露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