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资金。公司须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