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4.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无异议。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将归还至专户。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