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855,914,411.32元,已全部到位并专户存储。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项目、再生短纤研发中心及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建设。因人员薪酬、社保税费缴纳及零星开支等操作限制,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款项,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