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建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承诺用途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不得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应合理规划使用,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专项报告,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本办法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