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巨万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审查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经审查,巨万夫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亦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巨万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委员柳锦春、张超、陈旭东签字确认,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