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音飞储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承诺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的,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承诺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出具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