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旅B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900929 公司简称:锦旅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B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旅B股 股票代码:900929 变更前股票简称:国旅B股
董事会秘书:吴兴华,电话:021-32128021,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91号A座2楼,电子信箱:wuxh@jjtravel.com 证券事务代表:钱松筠,电话:021-32128781,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91号A座2楼,电子信箱:qiansj@jjtravel.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1,602,078,987.19,上年度末:1,456,858,868.61,本报告期末比年度末增减: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2,594,342.98,上年度末:1,042,204,485.63,本报告期末比年度末增减:2.92%
营业收入:361,952,052.79,上年同期:345,842,047.4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66% 利润总额:32,109,637.64,上年同期:31,546,239.45,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36,719.30,上年同期:33,040,918.50,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51,024.18,上年同期:32,217,240.94,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52,534.31,上年同期:-42,802,044.2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62.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0,上年同期:3.70,减少0.6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62,上年同期:0.2493,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62,上年同期:0.2493,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24%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48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无
股东名称: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国有法人,持股比例(%):50.21,持股数量:66,556,27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66,556,27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曲辰,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80,持股数量:1,065,9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王雪玲,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79,持股数量:1,042,014,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缪国庆,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66,持股数量:88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陈尔愈,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64,持股数量:850,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吴晓波,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8,持股数量:503,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王文,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8,持股数量:497,309,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沈伟刚,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7,持股数量:491,4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黄春辉,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5,持股数量:462,88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股东名称:宋伟铭,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34,持股数量:445,00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2.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3.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的情况。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