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或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书面送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2/3以上董事同意。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