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备案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定期出具核查报告。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