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处置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特殊情况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召集人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