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决定。相关事项需登记并保存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