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均获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监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