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力鼎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5,576.35万元,用于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中,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该操作主要涉及进口设备外币支付、关税托收、工资社保代发等情形。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