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内部审计由审计部负责,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保持独立性,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收支合法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定期报告审计情况。审计部需提交年度和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持续追踪整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审计工作底稿须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可对审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奖优惩劣。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