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决策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可现场或视频、电话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承担相关费用。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