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事项的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主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决议报董事会审议,实施过程中主任可进行跟踪检查。若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致公司受损,参与委员负连带责任,但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