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董事、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补选董事。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个人债务未清偿等情况时,公司应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需赔偿。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审计监察部开展离任审计,30日内提交报告。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申报持股情况,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离职后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