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0%以上股东及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事项需特别决议。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