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特定范围内行使职权,授权事项需符合公司利益并事后报告。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