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元地信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09 公司简称:正元地信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正元地信 股票代码:688509 变更前股票简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宋彦策 电话:010-50863173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3号院1号楼 -1至9层101内1至6层 电子信箱:zyxp@cmgb.cn
姓名:于江宾 电话:010-50863173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中路3号院1 号楼-1至9层101内1至6层 电子信箱:zyxp@cmgb.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3,255,658,55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6,174,279.80 营业收入:281,225,608.90 利润总额:-56,659,70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11,49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882,034.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893,09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61
2.3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624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股东性质:国有法人 持股比例 (%):50.03 持股数量:385,207,8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385,207,80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性质:其他 持股比例 (%):2.38 持股数量:18,288,922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吴培侠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89 持股数量:6,850,0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于文德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88 持股数量:6,800,0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邹永德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78 持股数量:6,018,038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尚飞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78 持股数量:6,000,0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杭建平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73 持股数量:5,601,666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俞培波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63 持股数量:4,865,62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梁逸强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51 持股数量:3,962,64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付振宇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持股比例 (%):0.51 持股数量:3,937,80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烟建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