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轻纺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投票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