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37,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55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通过,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