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创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相关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以及重大事件影响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限制。禁止融资融券交易。买卖股票需提前申报计划,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