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吉林高速: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意见书)

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接受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刘传斌律师、祁森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股东权利及网络投票安排。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0:00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93,126,26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3994%;网络投票股东2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342,8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355%,合计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99,469,1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734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于江涛)》,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吉林高速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