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和报送。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需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人事变动等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其他因职务或工作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积极配合公司登记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可与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信息保密。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