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内部审计由公司审计法规部负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监督评价。审计法规部受公司党委、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领导,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循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
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范围、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项目确定、下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和做出审计决定等内容。审计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复核,由审计法规部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处理。
此外,制度还涉及审计整改、档案管理和奖惩措施,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档案妥善保存,对表现优秀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