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未行权,公司拟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980份,涉及9名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