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程旨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审计机构,评估其独立性与专业性,审议审计计划与范围,督促审计进度,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协调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会议。审计委员会需审核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提交审计工作总结及履职报告。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沟通。审计委员会在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记录。委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2019年版本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