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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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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况下不得转让。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确保交易合法合规。此外,规则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在两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公告变动详情。规则还涵盖了股份增持计划的披露要求,确保增持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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