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张晖明、朱洪超、王扬事前审核并同意,关联董事李力敏、罗锦斐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