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必要性和公允性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董事或高管,以及与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关联方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上应回避表决。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批,超过1%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需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检查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提供详细说明及相关文件。某些特定情况下,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本制度自2025年8月2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