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124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6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2%,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等事项已明确,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考核条件等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公示、信息披露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