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有过半数全体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时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