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稿)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相关建议。主要职责包括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等事项的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