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稿)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46,230,251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污水处理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党委,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利润分配政策明确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