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确保公司合规运作。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间的联络及信息披露事务,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工作经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且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禁止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与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沟通联络,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投资者关系,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关注媒体报道并督促公司回复问询,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协助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保存和管理公司重要文件,协调对外联络,帮助董事和高管了解法律法规,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泄露公司机密。若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离任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签署保密协议。细则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