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公司应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须用于已披露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公告。公司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