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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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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方正科技拟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8,000.00万元,用于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焕新方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焕新方科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用地及备案,环评批复预计无障碍。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为焕新方科,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国资委。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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