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高管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决策需经工作组准备财务、经营及绩效资料,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取通讯形式。涉及委员个人薪酬时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管理,委员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