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并可提议召开或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议事规则、回避制度及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