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佩_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佩为公司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详细了解后作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声明指出,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