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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细胞: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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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生物医药制品、疫苗研发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相关业务资质许可,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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