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或衍生品交易。股份在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董事、高管在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董事、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申报减持计划,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